時間:2009-09-29 來源: 作者: 我要糾錯
二十一歲的時候第一次寫:
帥、有錢、風趣、時時給我驚喜、是我忠實的聽眾。
三十一歲的時候改寫:
五官端正———最好還有頭發(fā),肯花錢帶我下館子吃頓好的,聽我講笑話,該笑的時候會笑,至少不會忘了我的生日和結婚紀念日,聽的比說的多。
四十一歲的時候改寫:
長得只要湊合———有沒有頭發(fā)無所謂了,工作穩(wěn)定,偶爾請我在肯德基吃大餐,聽得懂笑話,不會笨到買需要開瓶器的香檳,還肯聽我說話。
五十一歲的時候改寫:
偶爾刮個胡子,偶爾還知道買回飯菜,改善伙食。
一樣的笑話不講N次。
周末至少還肯離開沙發(fā)。
我和他說話的時候,至少不會呼呼大睡。
六十一歲的時候改寫:
不會嚇壞小朋友。
大病沒有。
還記得為何發(fā)笑,還站得起來,還聽得見我說話。
七十一歲的時候:
活著就好 活著就好 活著就好 活著就好 只要活著就好,其他好更好。其實怎么說呢,帥也好,有錢也好,風趣也好,浪漫也好,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只要兩個人相愛著,盡管歲月蹉跎,但是相濡以沫、彼此愛護的感覺才是最好的。
就像《牽手》那首歌唱的那樣:
也許牽了手的手前生不一定好走也許有了伴的路今生還要更忙碌所以牽了手的手來生還要一起走所以有了伴的路沒有歲月可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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