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4-01-18 來源: 作者: 我要糾錯
婚育是人生中的大問題,然則癲癇婚育須要思考的事情不少,總體上來講主要有三大問題,一是癲癇的遺傳問題,二是癲癇藥品對癲癇孕婦的影響,三是癲癇婚育要注意的問題。婚育是每個人的享有的基本權利,但癲癇婚育卻困難重重。
1、癲癇婚育的遺傳因素有多大
通常以為,癲癇有一定的遺傳影響,調查122對至少有—個癲癇患者的雙生子,其中69對單卵子雙生子中,有44對兩人都患癲癇,占63%,53對雙卵雙生中,5對患癲癇者占9%。經過對癲癇患者雙生子的調查研究,證實癲癇婚育是遺傳的;所以,原發(fā)性癲癇病人雖可結婚,但應限定生育。癲癇患者在挑選配偶時,應注意不與家庭中或本人有癲癇和高熱驚厥史的對象結婚,不應與血緣關系近的人結婚。所說原發(fā)性癲癇指的是,起病在25歲下面,發(fā)作形式為大發(fā)作或小發(fā)作,腦圖和神經診斷無局限性腦損傷,及其未找到明確的致病因素。
2、抗癲癇藥物對癲癇孕婦的影響
癲癇患者孕婦,癲癇患者有身孕后,45%發(fā)作次數(shù)變多。這主要由于有身孕后液體潴留,藥品在肝內代謝變快,胎兒器官和胎盤容易變多,引致抗癲癇藥品血清濃度下降所形成。發(fā)作次數(shù)與發(fā)作嚴重水平變多與否,與有身孕前癲癇控制的水平緊密相關。所以,癲癇患者,必需做好孕前準備,至少達到1年上面嚴格控制。鑒于變多抗癲癇藥品的量,可能對母親及胎兒產生不良影響,有身孕后要常常檢查癲癇藥的血濃度,若低于有效藥品水平,可合理變多藥量,切不可盲目加量。
3、癲癇婚育應注意的問題
癲癇患者結婚生育應注意下面幾個方面:
(一)病癥獲得較好的控制時再婚育。在發(fā)作頻繁、病癥較重時,不應思考婚育問題。癲癇發(fā)作會引致全身缺氧,在進一步影響到胎兒缺氧,使胎兒的正常發(fā)育受到影響。此外,在癲癇活躍期,患者使用的抗癲癇藥品有很強的毒副作用,可能引致胎兒發(fā)育不全,也可能引致胎兒變形。
(二)最好不應該再找癲癇患者,或者是先天性疾病的患者作配偶。否則,他們的子女受遺傳因素影響較大,癲癇患病率明顯增高。
(三)正在使用抗癲癇藥品的婦女不應哺乳。嬰兒對藥品的排泄速度慢,相對比較脆弱,吃了含有抗癲癇藥品的乳汁,會有很大損傷。
(四)不良情緒會引發(fā)癲癇,當患者身心壓力很大時,對病癥的穩(wěn)定非常不利。孕期癲癇患者更應該注意調理自身的情緒,當遇到困難或疑問時,趁早獲得醫(yī)生的專業(yè)指導是非常重要的。
如果在結婚以前將癲癇病癥治好,則可確保婚后生活不受癲癇的困擾。事實上,美滿和諧的婚后生活,會使患者身體機能、精神狀態(tài)等等各方面獲得調理,有助于減緩病癥。重要在于了解癲癇病的知識,處理好結婚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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